内容提要:本文阐释了公共领域的存在基础和构成条件,并通过对信息时代四大特征的分析指出信息时代将重建公共领域。在此基础上,笔者分别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次分析了信息时代公共领域的结构变迁,进而阐述了信息时代公共领域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方面发生的功能沿革。
公共领域的建构可以说是欧洲18世纪启蒙运动最主要的成就之一。它"第一次将一般群众突显在历史之中,正当化了民主政治"(Friedmann, 1987; 夏铸九,1994)。然而,西方社会发展至今,科技理性几乎控制了人类生活的每一方面,这就不能不令人产生一份公共领域之建构尚未完成的乡愁。那么,什么是促使公共领域发生变革的根源与动力?信息时代的来临对这一尚待建构的"现代事业"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公共领域能否借助信息技术而重获新生?信息社会能否因倚重公共领域而获得福祉?信息时代的公共领域与传统的公共领域又有什么不同?对此,笔者将循着批判分析的研究理路,对公共领域在信息时代发生的结构转换和功能变迁以及这些变迁所产生的社会意义予以阐发。
一、概念探讨
(一)公共领域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首先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它原则上向所有人开放。在这个领域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他们在理性辩论的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从而对国家活动进行民主的控制"(哈贝马斯,1998)。这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最先出现于17、18世纪的英国和法国,后来与现代民族国家一起传遍19世纪的欧洲和美国。其最突出的特征是私人在阅读报刊过程中自发地聚集在一起,形成一种松散且开放的弹性社团,他们以俱乐部、咖啡馆、沙龙甚至报刊本身为媒介,在市场经济与行政国家之间展开调节(哈贝马斯,1999a)。随着资本主义和国家科层化的发展,国家建立并控制社会生活的权力日益膨胀,
自由的程度日益下降,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出路就在于振兴公共领域(乔纳森·H·特纳,
1987: 219-256)。由此,如何才能使近代西方"得而复失"的公共领域"失而复得"就成为一个令西方学者颇为关注的问题。
当代公共领域研究在理论上的发展和在实践中的运用,大都伴随着将其剥离哈贝马斯所作论述的具体语境,并将之加以移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对公共领域的概念产生众多的歧异是非常自然的。一方面,公共领域是一个具有历史分期的概念,不同历史时期的公共领域具有迥异的内涵--比如,古希腊"城邦型"与封建时代"代表型"公共领域之间就存在巨大差异;另一方面,同一历史时期的公共领域也可以划分成许多不同的类别--诸如"科学的公共领域"、"文学的公共领域"以及"政治的公共领域"等等。但是,如果我们把公共领域放到整个人类的历时空间和共时空间中考察,我们还是有可能把握其普遍性因素的。笔者将之归纳为以下两点:
1.公共领域的存在基础
有价值的社会理论总是同时表现出它的批判锋芒和它对未来的理想,因而流派纷呈的公共领域学说大都指向了共同的终极理想:即通过私人的理性辩论消灭一切统治。而消灭统治则意味着任何一方都不必屈从于其它各方,意味着各方都不再提出统治要求,于是人类社会将实现永远的和谐。可见,公共领域在本质上是要寻求整合而非对抗,它旨在摧毁旧权力且不建立新权力。因此公共领域总是试图以"立法"的方式限制现存权力。但此之前,它却只有通过与旧的统治权力的艰苦斗争,才能赢得一定的"立法权"。因而它本身又免不了带有一定的"强权"性质(哈贝马斯,1999:91)。由此看来,在可以考证的过去和可以预见的将来,任何公共领域都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统治,但真正的公共领域却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权力的非法扩张,从而保持一种相对合理的统治。
在现阶段,公共领域的主要理想是在国家和社会之间进行调节,从而使国家更好地保障社会的整体利益。因而它存在的前提就是:具有一个既独立于国家也独立于社会的"私人领域"。为此,国家与社会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相分离。因为:其一,只有如此私人领域中的私人才能独立于任何类型的"旧权力",才能建立起超脱个人私利的"公共领域"。其二,在"国家=社会"的情况下,国家与社会之间也不存在自己与自己相协调的问题。尽管国家存在的根本目的都是服务于它所管辖社会的整体利益,但在现实中,国家作为一个最大的"法人行动者",其不受制约的"法人代表"有意或无意的失当行为很可能导致国家所为与社会需求的背离。而这一趋势若得不到及时的控制,那么它将同时导致国家与社会的衰落。事实上,在国家=社会的情况下,社会的末日也就是国家的末日。因此,公共领域的存在必须以国家与社会在一定程度上的分离为基础。
2.公共领域的构成条件
就公共领域研究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地点的变迁,研究者、研究者的研究视角以及作为研究对象的公共领域都会有所变动,因而包括公共领域的概念在内的研究结果就会有所不同。但是,任何时期、任何类型的公共领域都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素:⑴(同质或异质的)参与者;⑵(沟通或非沟通的)媒介和⑶(辩论或非辩论的)共识;它们的协同作用决定着公共领域的性质和类型。因为:其一,参与者是社会行动的主体,他们的身份、素质和兴趣决定了公共领域议题的范围、辩论的质量和媒介的使用情况。如果参与者之间过分异质化,那么他们往往会因难以找到关涉他们普遍利益的议题而形成利益竞争的或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其二,公共领域的媒介是一切公共信息的聚会之地,它不但影响到参与者观点的形成和传播,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参与者的数量和范围。其三,不管共识形成的过程和质量如何,公共领域的参与者总是按?quot;共识"行动的。
为了能在有效能?quot;公共领域"和名存实亡的"伪公共领域"之间作出区分,我们仍须对上述三个要素加以限定。笔者认为,真正的公共领域至少应该同时满足与上述三要素相对应的三个条件:
第一,公共领域的参与者必须是具有独立人格、能够就"普遍利益问题"展开理性辩论的"私人"。因为公共领域要与旧权力斗争,它就必须首先独立于"旧权力"。这种独立性要求参与公共领域的私人属于一个独立自主的、不受旧权力制约的私人领域。他们既能够自由地进入或者离开公共领域,也可以自由地选择或更换议题、发表意见或保持沉默。
第二,公共领域具备能够保障参与者充分沟通的媒介。人际沟通需要以信息为载体、媒介为中介。信息是意义的载体、参与者理性思考和辩论的对象;而媒介则决定着信息的数量和流向。单向非沟通的媒介导致信息匮乏也就是导致了意义的缺失:在单面的、甚至是虚假的信息面前,参与者?quot;理性"和"独立"毫无意义。因此,公共领域只有具备了能够保障参与者充分沟通的媒介,才能避免参与者受到上述"选择强制"。
第三,由"私人"组成的"公众"能在充分辩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因为:其一,公共领域旨在消除所有统治,因而它应该首先保障其参与者之间能进行广泛和深入的自由辩论;其二,公共领域的参与者只有作为一个群体来行庞锌赡芟拗葡执嫒Φ姆欠ɡ┱牛艽偈苟懒⒌牟斡胝咴诜乔恐频那榭鱿陆屑逍卸奈ㄒ欢χ荒苁窃诒缏壑写锍傻墓彩丁? 综上所述,本文或许不必为已经十分丰富的公共领域概念增加新的定义,因为本文讨论的重点是公共领域与刚刚开始的信息时代的关系问题,所以采取普遍性视角更有助于我们把握公共领域的历史走向,而上文给出的三个要素及其对应的三个条件已经可以满足我们在普遍意义上界定真、伪公共领域的要求。
(二)信息时代
1、概念的澄清
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正在拉开信息时代的序幕,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目前学界在"信息时代"的起始时间和具体称谓上都存在较大分歧。
在时间上,社会学家詹姆斯·贝尼格认为,"到了1930年代末从工业社会到信息社会的基本转变已经在实质上完成了"。因为在1930年--即在电子计算机开发出来之前十多年--信息部门已经雇佣了全美所有民用工人总数的四分之一。 而著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则在其名著《大趋势》中明确指出"信息社会开始于1956年和1957年"。其依据是"1956年担任技术、管理和事务工作的白领工人人数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超过了蓝领工人";而1957年"信息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6%左右,而占收入所得的53%多"。但是美国夏威夷未来学研究中心主任吉姆·德特(Jim Dator)教授则在1996年夏威夷太平洋电信传播理事会第19界年会的主题发言中指出:"在对信息社会已经到来的苍白无力的虚构中,经过数十年的冒充和误解,我们才终于开始进入真正的'信息时代'"T诔莆缴希壳暗?quot;信息时代"也往往与"网络时代"、"数位时代"、"比特时代"或"赛博时代"等称谓相混同。
时间之流原本是连续的,把它人为的割裂开来--说某日的23点59分是工业时代,而次日的0时0分就进入了信息时代--原本就没有多大意义。而且,尽管网络本身是无国界的,但到目前为止,网络世界与地理世界之间仍然存在边界。网络世界只能随着网路的延伸而拓展。因而不同地区的不同个体进入信息时代的具体时间会有很大差异。因此本文并不拟对信息时代的起始时间做出非常精确的界定。但是概念的混淆却往往导致意义的含混。所以笔者将在下文中努力澄清信息时代的概念。
笔者认为,在上述指称当前时代的林林总总的称谓中,只有"信息时代"这个称呼是比较恰当的。首先,从技术角度看,当代的信息技术主要包括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两个层面:数字技术促进了平等;网络技术则意味着开放。所以"网络时代"或
"数位时代"的称谓并不能涵盖当前时代的基本特征。其次,从词源学角度看,"比特时代"或"赛博时代"作为由"音译"而来的外来语,在汉语中已经完全不能反映出它们在英文中的本来含义--"比特"(bit)是binary digit的缩略,它在计算机词典中多被译为"二进制位",或简称为"位"。"赛博"(cyber)一词源于cybernetics(控制论),后来"cyber-"成为表示"计算机,计算机的"之义的前缀--因此采用这种完全不符和"信"、"达"、"雅"的原则的外来语来指称当前时代是不妥当的。再次,从使用者的角度看,网络对用户的吸引力显然不是网络本身,而是网上传输的信息流的质与量。尽管这些信息流是以二进制位的方式在网上以光速传输,但对用户(特别是对参与公共领域讨论的用户)来讲,这些二进制位与广播时代的电波一样是不可见的。他们收发的是以可理解的文字、声音或图像的形式呈现的信息。所以,从公众的角度看,把当前的时代称?quot;信息时代"也是比较合适的。因此,本文用"信息时代"来指称当前的时代。
2.信息时代的特点
海量的信息开始采取数位形式在分布式结构的网路上以光速传输标志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尼葛洛庞帝认为数字化世界的四个特质是"分散权力、全球化、追求和谐和赋予权力" (尼葛洛庞帝,1997:269)。笔者接纳了上述"分权"与"赋权"的观点。但笔者认为,全球化和追求和谐并不能涵盖数字世界的特征。首先,当代的信息技术已经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的四维时空观:当人与信息的相对速度为光速时,所有人都可以同处一个虚拟的共时空间。所以,相对于"全球化","消灭空间"更能反映数字世界的特点。其次,"追求和谐"是人类从古至今一以贯之的期求,而信息社会与传统社会相比,其"平等开放"的特点更为突出。第三,尽管这四个特点相互联系、互为因果,但相对而言,"消灭空间"和"平等开放"是信息技术的固有特征:数字技术促进了平等;网络技术则意味着开放。而"赋权"与"分?quot;则是信息技术的上述特征对人类社会的权力结狗⑸跋焖斐傻暮蠊K裕收甙凑杖缦滤承蚪畔⑹贝奶刂矢爬ㄎ合鹂占洹⑵降瓤拧⒏秤枞头稚⑷Α?/p>
首先,数字技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着平等。其一,数字技术把所有的信息数字化为由二进制位组成的"数据包",保证了各种信息之间的地位平等。其二,被数字化的信息可以被无限复制、长久保存和以光速传递,这就意味着信息的成本可以无限降低,从而使人们获取信息的机会更为均等。其三,在数字世界,IP地址是确定个体位置和身份的唯一标识,因而在数字世界中人们的地位是平等的。
其次,网络技术采用的分布式结构设计在本质上就是与传统的科层式中央控制思想背道而驰的。分布式的交互通信网络先天具有的无数个节点,它们之间可以进行平等的交互通信,而具有无数个信息源和无数个接收点就意味着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面向全世界发言。因此尽管网络所依托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的推动,但网络空间却赋予无权者以发言的权利,甚至使之成为无政府主义者最易得的宣传阵地。"赋权"的结果是"分权",它弱化了中央权威:网络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或团体,它帮助多种多样的势力行动,不论它们是好是坏(埃瑟·戴森,1998)。
此外,当代的信息科技已经完全消融了空间的三维概念--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用"天涯若比邻"来描述这种境界。但是,在笔者看来,"比邻"与"天涯"仍然是隶属于前信息时代的思想。因为尽管网民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时间"的限制,但现在的网络已然消融了"空间"--在由网络使用者、网络和以光速传递的海量信息所营造的网络空间中,你完全可以同时和身处异国的朋友、就在身边的家人甚至是正在南极或太空的科考探险队员们交谈。也就是说,尽管人们拥有不同的IP地址,但大家处于同一个虚拟空间,所以在网络空间里已经无所谓"比?quot;或"天涯"了。
综上所述,消灭空间、平等开放、赋予权力和分散权力既是信息时代的外显特征,也是它的内在本性,信息时代将与这些有助于瓦解旧权力的特征一起同进退、共存亡。
二、信息时代重构公共领域
海量的信息开始采取数位形式在分布式结构的网路上以光速传输标志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尽管现在的信息技术仍处于飞速发展的"幼年时期",但它的重要性已经突显,以致于人们更多地将此次"信息革命"与历史上的"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相并列。种种迹象表明,晚近的信息科技革命不仅正在改变着人类的沟通习惯和行为方式,而且正在重塑着人类社会的权力结构和文化生态。它将在"创造一个新文明"
的同时重塑公共领域。
1.晚近的数位革命将使公共领域重新具备它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国家与社会的分离。
哈贝马斯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科层制的发展和国家权力的膨胀导致了近代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衰落。但种种迹象表明,晚近的数位传播革命不仅正在逐步颠覆传统的纵向金字塔式中央集权统治结构,而且正在直接导致"国家"与"社会"的再度分离。但这次"分离"与近代资产阶级国家与其对应社会的"分离"不同,那时的"分离"鼋鍪侵冈诘乩砩现睾系墓矣肷缁嵩诠δ苌嫌兴鸲选6畔⑹贝墓矣肷缁嵩诠芟降赜蚝统械9δ苌隙冀兴钜臁? 如前所述,当代的信息科技已经完全消融了空间的三维概念。在由网络使用者、网络和以光速传递的海量信息所营造的网络空间中,尽管人们拥有不同的IP地址,但大家处于同一个虚拟空间。显然相对于传统的"地理国家"和"区域社会",信息时代的公众所面对的社会将日趋国际化。这样,在"社会国际化"的趋势中,"国家地理化"的特征相对明显:以国际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传播方式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的全球化,从而使各大跨国集团的商业利益再度与国家利益分离;另一方面也使网络使用者得以接触来自世界各地的信息,从而有可能动员起多元的参照系。因而信息时代的国家将像前信息时?母鋈嘶蛲盘迕娑怨乙谎娑怨噬缁帷O衷谡庵中碌摹⒐矣肷缁嵯喾掷氲那魇迫栽诜⒄怪小?nbsp; 2.信息时代将为公共领域三个基本条件的实现提供恒久的外部保障。
第一,信息时代将提升公共领域参与者的"私人"特征。
"消灭空间"的信息技术不但使人们能够调动起世界范围内的信息资源,而且这种"自助式"的信息获取方式也有益于公众独立人格的构建。而信息时代"平等开放"和"赋予权力"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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